北京科技大學創新人才培養基金項目
“博士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子項目實施指南
該項目鼓勵博士研究生積極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資助博士生參加在海境外舉行的高水平系列國際學術會議或與我校簽約的海境外姊妹學校舉辦的雙邊會議。資助金額最高為1萬元(實行最高經費限額下的實報實銷制度),其余由導師資助。
一、執行條件
此項目一般資助非定向博士生,每個博士生只限一次。開題報告未通過、超過學習年限(學習年限:博士一般為3-5年;學士直攻博一般為5-6年;碩博連讀自碩士生入學起一般為5-6年)及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或學校創新人才培養項目資助者不予資助。
二、執行程序
1.項目申報。博士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項目可先按導師資助的方式辦理出國手續,拿到簽證后在出國前至少提前半個月將《北京科技大學創新人才培養基金項目-博士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申報信息表》發郵件至yzhb@ustb.edu.cn,并將《北京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境)審批表》、護照簽證復印件、會議邀請函、會議論文或摘要收錄通知及會議論文或摘要(本人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送交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在《北京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境)審批表》上蓋章(含項目經費賬號和資助金額),即視為獲得項目基金資助并備案,否則均由導師資助。必須在國際學術會議上發表的論文中標注“獲北京科技大學創新人才培養基金項目資助”的字樣。
2.經費報銷。博士生出國<境>前先行墊付,在回國提交頁尾所列總結材料后按規定憑據報銷。所需報銷材料:
(1)登錄財務信息服務平臺:http://fsp.ustb.edu.cn/app.LaborClient/,網上報銷—>國際差旅費,輸入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基金經費賬號(如導師提供額外資助需另行輸入科研經費賬號),填寫出境事由(示例:美國洛杉磯參加2015年世界新材料大會)及相關信息,選擇實時轉卡(本人的校園銀行卡),打印出報銷單,經手人簽字處需要本人及導師一同簽字。
(2)報銷票據。按照財務報銷貼報的要求,將票據平鋪粘貼在《北京科技大學票據粘貼單上》(可在提交北京科技大學因公出國(境)費用報銷單后下載打?。?。
(3)北京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境)審批表(本科生/研究生用表),表上需蓋有“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基金資助”圖章(報銷憑據)。
(4)會議邀請函。
(5)護照簽證頁出入境記錄復印件,如無出(入)境簽章,則需附上電子行程單及登機牌。
將上述報銷材料先送到國際處審核簽字、蓋章,然后送交研究生院綜合辦公室,經研究生院領導審核簽字、蓋章后,再通知送交財務處會計科辦理報銷手續。
3.總結材料。
(1)參會情況總結,主要包括參加國際會議的情況及收獲。(WORD格式)
(2)會議論文集,封面、目錄及正文。(電子版或掃描件)
(3)會議現場的原始照片(照片上最好有本人),單獨打包發送。(JPG格式)
上述電子版材料發郵件至yzhb@ustb.edu.cn。
“博士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基金項目實施指南(最新版).doc